我省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现已进入计划派出阶段,根据韩国驻青岛总领事馆要求:自2012年11月1日起,非专门就业(E-9)办理签证时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及认证。现将办理手续通知各计划赴韩(是指已被韩方选中,签订劳动合同并下发CCVI)劳务人员:
1.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2.携带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无犯罪记录公证(需英文翻译,共4页)。
3.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管辖省或市外事办公室办理中国外交部单认证。
※注:青岛、威海、烟台可在当地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其他地市劳务人员请就近或到省外事办公室办理认证;公证及认证费用由劳务人员个人承担,收费标准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省外办:
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电话:0531-86137810
青岛外办: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1楼
电话:0532-85916245
威海外办:
地址:威海市世昌大道45号
电话:0631-5188696
烟台外办:
地址:烟台市海岸街34号
电话:0535-6601183
4.劳务人员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及认证后,请将以上材料送达我中心。
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老校区) 联系人:杨云超
电话:0536-3279398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201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