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业务相关流程,我局已于2011年1月将求职者名簿发送韩方,韩方于近日完成了对求职者名簿的确认审核。目前,求职者名簿中通过确认的劳务人员名单及资料已向韩国雇主开放;同时,未通过确认的劳务人员名单已返回中方修改,并将在修改完成后由韩方再次确认。上述名单随此通知同时公布,详见附件。为##后续工作顺利开展,特别通知如下: 一、已通过确认的劳务人员应及时关注我局及本省地方公共机构网站,跟踪了解雇佣选聘情况。 二、未通过确认的劳务人员需联系机构工作人员,按其具体要求进行个人信息修改,修改方式如下: (一)现场修改 直接到本省地方机构完成个人信息的现场修改。现场修改需携带个人证件照、护照(需1年以上有效期)或身份证。 (二)邮件 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由机构帮助进行个人信息的修改。发送邮件时,附件名称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个人照片扫描要求:证件照,3.5x4.5厘米,分辨率200DPI,大小应不超过100KB,JPG格式。(非常重要) 护照(需1年以上有效期)或身份证扫描要求:12x9厘米,分辨率200DPI,大小小于150KB,JPG格式。(非常重要) (三)邮寄 通过邮寄的方式由机构帮助进行个人信息的修改。邮寄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证件照,并在背后注明身份证号码。 三、所有已进入求职者名簿的劳务人员均请保持本人联系方式(尤其是手机及固定电话)有效及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需及时登录《赴韩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公众端》进行修改,或通知本省地方公共机构工作人员。 四、各省地方公共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吉林省对外经济合作事务中心 1.电话:0431-88549448、86889417、88540405 2.传真:0431-88549448 3.电子邮箱:jlsswzx@163.com huojg@163.com 4.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达街982号,商务厅综合办公楼三楼 邮编:130061 5.现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达街982号,商务厅综合办公楼三楼 (工作时间:9:00-11:30,13:00-16:00) (二)黑龙江省商务厅国外经济合作处 1.电话:0451-86681289 2.传真:0451-86681061 3.电子邮箱:fuhanlaowu@163.com fuhanlaowu2@163.com 4.邮寄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315号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交流中心 邮编:150086 5.现场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315号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交流中心 (工作时间:8:30-16:00) (三)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1.电话:0536-3279528、3279398 2.传真:0536-3279229、3278578 3.电子邮箱: qzfhlw0536@163.com qzwplw0536@163.com 4.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 青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邮编:262500 5.现场地址:山东省青州市玲珑山南路4139号 青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 (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 (四)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 1.电话:0376-2983000 2.传真:0376-2989810 3.电子邮箱:hanguobu2009@163.com lwgs2003@sohu.com 4.邮寄地址:河南省新县对外劳务合作管理局(体育馆对面) 韩国部 邮编:465550 5.现场地址:河南省新县叶林大道劳务局 韩国部 (工作时间:8:00-11:00,14:00-17:00) 特此通知
附件:1.已通过确认劳务人员名单 2.未通过确认劳务人员名单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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