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关于请体检合格人员尽快上报个人信息并提交求职申请的通知”,劳务人员须在2010年12月12日前按要求完成个人信息上报和相关材料提交工作。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劳务人员未上报信息和提供材料。针对上述情况,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劳务人员上报个人信息及提交求职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2010年12月22日。请未上报信息和材料的劳务人员务必在上述规定时限内完成上报信息和提交材料。 二、劳务人员在完成求职申请材料提交后,应主动联系所在省地方公共机构,确认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劳务人员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上报个人信息并提交求职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进入求职者名簿并丧失赴韩工作的机会。 特此通知。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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