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赴韩意向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来源:山东国际商务网 栏目:通知公告 日期:2010-06-24 ##/总浏览: 5/716
目前,##次韩语水平考试合格人员确认赴韩意向工作已经开始。部分考试合格人员反映由于在外地务工,本人返回所在省地方公共机构进行确认存在一定困难。针对该情况,为便利考试合格人员确认赴韩意向,现就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考试合格人员确实不能亲往确认的,可以委托同一户口本上家人(以下简称“被委托人”)到所在省地方公共机构代为确认。 二、被委托人须出示考试合格人员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本人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特此通知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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